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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 長:陳國清 秘書長:蘭仲熾 顧 問:林忠旺 林雄 |
福建省涂料工業協會章程(三)
章 程
第三章 會員
第七條 本協會采取團體和個人會員制。
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1、擁護本協會章程:
2、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;
3、在本省的涂料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;
4、在本省的業務范圍內具有一定的權威。
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:
1、提交入會申請書;
2、經考查,報理事會討論通過;
3、由理事會授權協會秘書處發給團體會員證書。
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1、本協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2、參加本協會的活動;
3、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;
4、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;
5、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1、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政策;
2、遵守本協會章程,執行大會決議,積極參加本會各項活動,承辦和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;
3、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;
4、向本協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:
5、積極按時依照會員大會通過的《會費收取及管理辦法》的會費標準繳納會費。
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,并交回會員證書。會員如果2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,視為自動退會。
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表決通過,予以除名。